【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10.16 02:46 am
財政部表示,生存配偶選擇拋棄繼承權,在申報遺產稅時,將不得扣除配偶445萬元扣除額,但並不影響配偶主張行使民法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降低應課稅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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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16 Thu 2008 12:27
拋棄繼承 不影響差額請求權
- Oct 07 Tue 2008 12:07
未盡扶養義務 繼承權可能不保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10.07 03:13 am
為了避免不孝子女在父母過世才出面爭遺產的爭議,法務部將修改民法繼承編,明文規定一旦繼承人未盡扶養義務,被繼承人有權剝奪其繼承權。據了解,法務部的修正版本日前送到行政院與司法院,如無爭議,修正草案可望今年底、明年初送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