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10.16 02:46 am
財政部表示,生存配偶選擇拋棄繼承權,在申報遺產稅時,將不得扣除配偶445萬元扣除額,但並不影響配偶主張行使民法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降低應課稅遺產的權利。
2008.10.16 02:46 am
財政部表示,生存配偶選擇拋棄繼承權,在申報遺產稅時,將不得扣除配偶445萬元扣除額,但並不影響配偶主張行使民法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降低應課稅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