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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個月 :
只可使用德國洋甘菊.羅馬洋甘菊.薰衣草.桔.玫瑰.橙花,比例為12歲以上的1/2。
1-7歲 : 只可使用德國洋甘菊.羅馬洋甘菊.薰衣草.橘.茶樹.花梨木,比例為12歲以上的1/2。
12歲以上及大人 ( 7-12歲 比例為1/2 )
(1)臉部: 小於1%的精油.稀釋於基礎油中( <3滴精油.稀釋於10ML基礎油) 。
(2)身體: 小於3-5%的精油.稀釋於基礎油中( <10滴精油.稀釋於10ML基礎油。
(3)足浴或是泡澡是要將純精油5-10滴精油滴於浴缸或是臉瓶中。需要使用乳化劑.基礎油.奶球來調和,避免精油的分子過大無法擴散而刺激到皮膚或是無法達到最佳的效果。
同時也可以再添加瀉利鹽10-20公克,來幫助血液循環與滯留體內的液體排出。
只可使用德國洋甘菊.羅馬洋甘菊.薰衣草.桔.玫瑰.橙花,比例為12歲以上的1/2。
1-7歲 : 只可使用德國洋甘菊.羅馬洋甘菊.薰衣草.橘.茶樹.花梨木,比例為12歲以上的1/2。
12歲以上及大人 ( 7-12歲 比例為1/2 )
(1)臉部: 小於1%的精油.稀釋於基礎油中( <3滴精油.稀釋於10ML基礎油) 。
(2)身體: 小於3-5%的精油.稀釋於基礎油中( <10滴精油.稀釋於10ML基礎油。
(3)足浴或是泡澡是要將純精油5-10滴精油滴於浴缸或是臉瓶中。需要使用乳化劑.基礎油.奶球來調和,避免精油的分子過大無法擴散而刺激到皮膚或是無法達到最佳的效果。
同時也可以再添加瀉利鹽10-20公克,來幫助血液循環與滯留體內的液體排出。
精油調配比例表:
基礎油與 精油 比例 |
1-6歲 精油滴數
使用特定精油
|
7-12
歲精油滴數
|
12歲以上
精油滴數
| |
5ml 基礎油 | 臉部 1% |
|
|
< 1滴
|
身體3-5% |
< 3滴
|
< 3滴
|
< 5滴
| |
10ml 基礎油 | 臉部1% |
< 1滴
|
< 1滴
|
<2滴
|
身體3-5% |
< 5滴
|
< 5滴
|
< 10滴
|
精油調配安全須知:
使用新的精油前 皮膚測試:
以3-5%的稀釋比例(10M基礎油+1滴的單方精油)塗抹於手後、手肘或是手腕內側,停留24小時,觀察是否有紅腫、刺痛的反應,若沒問題表示對此精油無過敏反應。
精油直接塗抹:
一般而言.精油(純劑)不可直接塗抹於身體上任何一部分(薰衣草.茶樹例外.但還是需要低劑量於特殊狀況)或是經由合格專業認證的芳療師建議方可使用。
精油口服:
在口服方面.絕對禁止。因為精油含有危險化學成分.嚴重時會造癲顯併發.致癌性.流產.同時影響孕婦與胎兒中毒.消化道黏膜受損.肝臟與腎臟受損等等。
除非經由合格專業認證的芳療師建議方可謹慎使用。
刺激皮膚的精油:
以下的精油絕對避免直接塗抹於身體,或是單方使用(建議複方的方式來使用可以減少問題),絕對需要與基礎油來稀釋。建議以低劑量的比例來使用,可以避免皮膚的刺激與傷害。
刺激精油有:丁香.肉桂.佛手柑.辣根.芥末.刺檜.土木香.馬鞭草.廣木香.萬壽.歐白芷根。
以3-5%的稀釋比例(10M基礎油+1滴的單方精油)塗抹於手後、手肘或是手腕內側,停留24小時,觀察是否有紅腫、刺痛的反應,若沒問題表示對此精油無過敏反應。
精油直接塗抹:
一般而言.精油(純劑)不可直接塗抹於身體上任何一部分(薰衣草.茶樹例外.但還是需要低劑量於特殊狀況)或是經由合格專業認證的芳療師建議方可使用。
精油口服:
在口服方面.絕對禁止。因為精油含有危險化學成分.嚴重時會造癲顯併發.致癌性.流產.同時影響孕婦與胎兒中毒.消化道黏膜受損.肝臟與腎臟受損等等。
除非經由合格專業認證的芳療師建議方可謹慎使用。
刺激皮膚的精油:
以下的精油絕對避免直接塗抹於身體,或是單方使用(建議複方的方式來使用可以減少問題),絕對需要與基礎油來稀釋。建議以低劑量的比例來使用,可以避免皮膚的刺激與傷害。
刺激精油有:丁香.肉桂.佛手柑.辣根.芥末.刺檜.土木香.馬鞭草.廣木香.萬壽.歐白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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